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7年推免的相关工作,经学院党政会议研究,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学生须符合《通知》所列各项条件。
二、推荐办法
1.学院成立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组 长: 李俊、毛张燕
副组长: 刘勤
成 员: 龚学德、颜信、梁晨晨、钱秋伶
为确保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院设立举报电话:
书记办公室: 028—84780042
院长办公室: 028—84760335
纪委办公室:028—84768339
2.综合评价办法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荐。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按照纳入奖学金评定的学习课程计算(含大学英语,免修学期不计算);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涉及到等级制成绩的课程,原则上按照学籍管理制度中绩点计算时所采用的等级制、百分制的对应关系折算。
五级制、百分制的对应关系如下:

等级制、百分制的对应关系如下:

说明:加分细则参照《通知》加分说明。
三、名额分配办法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我院2027年纪检监察专业推免名额为1人。
四、工作日程安排
1.9月2日-9月3日,学院在2023级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
2.9月4日下午15:00前,学院向学校上报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并在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公示工作方案和申请推免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
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通知附件1),并将相应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电子版)一并交辅导员汇总。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此时间前提交书面声明。
3.9月7日中午12:00前,学院根据《通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依据评价办法计算学生总评成绩和排名,根据排名优先原则,按总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4.学院须对《通知》附件2、3、4、5进行公示,同时由学院数据填报人、审核人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4. 9月9日,学校“2027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教学单位确定的推免生名单、总评成绩等,并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完成推荐阶段全部工作。
5.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学校《通知》要求。
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2026年9月3日
编辑:教学管理办公室 审核:刘勤 终审:毛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