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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四川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四川师范大学响应中共中央号召,结合四川省省内情况与学校实际情况,正式成立的以党内法规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校内独立专门机构。目前,中心作为校级研究中心,挂靠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学科研究依托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历史与旅游学院等校内机构。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办公室主任1人,工作人员1人,学术委员会7人。学术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校内外科研院所拥有教授职称的研究人员。

中心拥有一支科研力量雄厚的研究队伍。现统筹了校内外专兼职教师成员2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11人,具有博士学位者7人,具有硕士学位者4人,分别毕业于“211、985”院校和省属重点院校的国家级重点学科。成员学科背景涵盖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等,成员基本都有主持各种类型科研项目的经历,大多数曾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过论文,党委政府的实务部分负责人有担任本研究中心讲课经历。中心科研队伍知识来源互补性强,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有效地支撑了党内法规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

中心在成立之初就已取得不错的成绩:

教学成果方面。教学成果突出,先后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多门相关课程,如《中国政府与政治研究专题》、《中国共产党与现代国家建设专题》、《马克思主义政党研究专题》、《党的建设专题研究》等。此外,中心还加强与四川省委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四川省委党校等省内党政机关及院校的联系,与之建立紧密的学术关系,实现教学与实证资源的共享。

科研成果方面。课题上,中心专职教师和兼职专家承担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多项;著作和奖项上,中心专职教师和兼职专家先后出版了多部教材,涉及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公共管理等多个领域,在满足党内法规教学的同时,也迈出了党内法规研究的重要一步;地方服务上,中心多名专职教师现担任四川省以及各市、区、县法律顾问或党内职务,积极参与地方的公共政策与法律咨询,积极提交各种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四川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中心以“一库两目标”为总体建设方针与目标定位。“一库”即“将中心建设成为省内高端智库”,“两目标”即“一以为国家、社会、学校进行人才培养为目标;二以提高党内法规学理论研究水平,服务社会,满足社会需要为目标”。

新时代已到来,新使命待完成,新未来犹可期。中心立足于“一库两目标”,脚踏实地,从实际出发,制定了详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一、学术研究更深更广。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推行教师和所在学院的科研项目支持计划,每年根据党内法规发展和实践需要,结合“四川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的平台优势,设置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并面向本中心专兼职教师和成员公开招标,为提升中心专兼职教师和成员的研究能力增加助力。同时,鼓励中心专兼职教师和成员积极申报各级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对获得的科研项目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套支持。

二、学术交流更多更活。未来五年,中心将依照国家教育规划发展纲要精神,按照“走出去,请进来”模式,积极主动加强中心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实务部门的交流互动,资助中心成员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会,每年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学者和实务专家来校讲学交流5人次以上。举办系列专题学术研讨会,开展丰富多元的学术交流活动,以形成浓郁的学术氛围。

三、人才培养更全更专。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健全与成熟有利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党内法规学科涉及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诸多学科,鉴于四川师范大学具有相关的学科优势,中心将安排合理而具有针对性的课程体系与培养方案,因材施教,致力于培养政治立场坚定,法学、政治学素养卓越,实践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党内法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同时,致力于培训兼备扎实的法学和党内法规理论素养,熟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领域相关专业知识,全面掌握党内法规相关内容和体系的四川省内师范类、非师范类的党建人才。

新时代面临新挑战,新征程亟需新作为。四川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力进取,力争将中心打造成为省内党内法规研究重镇,并立足省情,参与依法治蜀兴川建设,形成有特定领域,长效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学术平台,开创我省党内法规研究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