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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方案
[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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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本次专业调整工作,学院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成立“本科学生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业调整工作。

组长:毛张燕

成员:刘勤、崔巍、向玉成、龚学德、程雪姣、钱秋伶、梁晨晨

二、报名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艺体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和高考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的专业;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的学生(包括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中外联合培养学生、内地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以及其他定向学生等),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2.因遂宁校区招生代码单列,遂宁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狮山校区或成龙校区的专业,狮山校区或成龙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遂宁校区的专业。

3.2022级学生可自愿申请降级参加本次转专业,有挂科、处分记录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我院纪检监察专业。

4.学生在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前必须认真思考、仔细斟酌,学生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不得放弃,必须前往转入专业报到学习。

三、考核方式

1.对申请人的思想品质、学习态度、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有无违纪受处分情况进行考察。

2.对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所修课程有无不合格记录进行审查。

3.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申请者笔试和面试的任一环节得分不及格(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总成绩= 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工作安排

1.11月20日上午9:00起,学生可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学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下午17:00,逾期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2.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关注纪检监察学院网站公布的笔试和面试通知(教务管理系统也可自行查询)。

3.纪检监察专业是特设控制布点专业,为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方向,学院拟于11月20日中午13:00召开专业介绍会,地点:狮子山校区七教306。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务必参加本场专业介绍会。 

学院咨询电话:028-84799765

纪检监察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编辑:钱秋伶

初审:张冉

审核:崔巍、刘勤

终审:毛张燕